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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万国邮政联盟? -九游会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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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邮政联盟(universalpostalunion--upu)简称“万国邮联”或“邮联”,是商定国际邮政事务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前身是1874年10月9日成立的“邮政总联盟”,1878年改为现名。万国邮联自1978年7月1日起成为联合国一个关于国际邮政事务的专门机构,总部设在瑞士首都伯尔尼,宗旨是促进、组织和改善国际邮政业务,并向成员提供可能的邮政技术援助。其宗旨是组织和改善国际邮政业务,发展邮政方面的国际合作,以及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会员国所要求的邮政技术援助。1972年4月13日,万国邮政联盟决议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正式成员国。
   基本概述

  万国邮政联盟简称“万国邮联”。1874年10月9日,22个国家的代表在首都举行第一次国际邮政代表大会,会上签订了一项邮政公约即<伯尔尼公约>,并决定成立总联盟。1878年5月,邮政总联盟举行第二次代表大会,对《伯尔尼公约》进行了修改,修改后改名为<万国邮政公约>,并将组织名称定为“万国邮政联盟”。1948年7月,万国邮联正式成为关于国际邮政事务的专门机构,总部设在瑞士的伯尔尼。早在16世纪,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和各国人民之间往来联系的增多,欧洲几个国家创办了国际邮政业务。到19世纪,国际邮政业务有了很大发展,各国之间订立的双边协议已不适应需要,于是在美国邮政部长m.布莱尔的倡议下,欧美15个国家于5月在巴黎举行国际邮政会议,协商邮件交换手续等问题。1868年北德意志联邦邮政总局长h.斯特凡提出召开国际会议,创立邮政联盟的计划。

2 邮政公约

  1874年9月15日至10月9日,德国、法国、英国、罗马尼亚、瑞士、美国等22个国家的代表在瑞士举行全权代表大会,签署了第一个国际性的邮政公约,即《伯尔尼条约》,成立邮政总联盟。1878年5月,邮政总联盟在巴黎举行第二届代表大会,修订了《伯尔尼条约》,改名为<万国邮政公约>,并将邮政总联盟改名为万国邮政联盟,总部设在伯尔尼。万国邮联规定了国际邮件转运自由的原则,统一了国际邮件处理手续和资费标准,简化了国际邮政帐务结算办法,确立了各国邮政部门争讼的仲裁程序。万国邮联的成立,使各会员国组成了一个邮政领域,沟通了各国之间的邮政联系,促进了邮政业务和技术的发展。

  1947年7月4日万国邮联与联合国签订协定,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60年代以来,万国邮联利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资金以及万国邮联本身的特别基金和预算支出,承办和实施了邮政通信方面的援助项目,开展了邮政技术合作活动。

3 主要法规

  1964年万国邮联第十五届代表大会按照组织条例与业务规定分开的原则,将原《万国邮政公约》分为《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万国邮政联盟总规则》和《万国邮政公约》(含实施细则)。组织法是万国邮联的组织条例和万国邮联的法规的基本规定;总规则是实施组织法和正常进行联盟工作的各项具体规定;公约包括适用于国际邮政业务的共同规则和有关函件业务的规定等。以上法规对各会员国均有约束力。但是,会员国有权对《万国邮政公约》某项规定提出保留,保留项目列入《万国邮政公约最后议定书》。

  邮政业务协定现有七项:《邮政包裹协定》、《邮政汇票和邮政旅行支票协定》、《邮政支票业务协定》、《代收货价邮件协定》、《托收票据协定》、《国际储蓄业务协定》、《订阅报纸和期刊协定》,每项协定均有实施细则。这些协定及其实施细则仅对参加国有约束力。参加国有权对协定某项规定提出保留,保留项目列入有关协定的最后议定书。

4 主要机构

  万国邮联的主要机构有:代表大会、执行理事会、咨询理事会和国际局。代表大会是邮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一般每5年举行一次全会。主要任务是修订邮联各项法规,审批工作计划和预算,选举执行理事会和邮政研究咨询理事会的理事国,选举国际局正、副局长等。执行理事会是大会休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每年举行一次年会,以便协调并监督邮联的全部活动,邮政研究咨询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有关邮政技术、经营管理、经济和技术合作方面的课题。国际局是邮联的办事机构,由总局领导并受瑞士政府的监督。

5 会员国家

  1948年6月以前在接收会员国上采取自由参加的办法;1948年7月改为只有主权国家可以提出申请,并须获得至少三分之二会员国的同意,才能取得会员国资格。1966年又改为:联合国成员国只要正式声明承认《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和具有约束力的各项法规,即可成为万国邮联的会员国;非联合国成员的主权国家提出申请,仍须得到至少三分之二会员国的同意,才能被接纳。截至1984年底,万国邮联会员国有167个。

     

6 常设机构

  万国邮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国代表大会,一般每五年举行一次。常设机构有执行理事会、邮政研究咨询理事会和国际局。执行理事会(原称执行和联络委员会)在两届代表大会之间根据邮联法规的规定,主持邮联的工作;现由40个理事国组成,一般每年举行会议一次。邮政研究咨询理事会负责研究邮政业务的技术、经营管理和经济方面的问题;现由35个理事国组成,一般每年举行会议一次。国际局负责与各邮政主管部门的联络、情报和咨询工作。万国邮联的经费,包括各机构的活动经费和国际局官员的报酬,由会员国以交纳会费的方式分摊。

7 定期刊物

  万国邮联的定期刊物为《邮联》双月刊,用法、德、英、阿拉伯、中、西、俄七种文字出版。

  为了磋商解决涉及国际邮政业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万国邮联同其他政府间或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以及亚洲太平洋邮政联盟等区域性邮政联盟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8 对华关系

  中国于1914年3月1日加入万国邮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曾派代表出席了万国邮联召开的有关会议。1951年5月21日中国在万国邮联的合法席位被剥夺。联合国第26届大会通过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以后,万国邮联于1972年4月13日通过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万国邮联的合法席位。

  1972年4月13日,万国邮联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在万国邮联中的唯一合法代表,同年5月8日,中国政府通知万国邮联,决定参加万国邮联的一切活动。从80年代初起,中国成为万国邮联执行和邮政研究咨询理事会的理事国。 为了更广泛地宣传邮政在各国、和文化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及其在各国人民友好联系中的纽带作用,介绍万国邮联的发展史和成就,1969年万国邮联第16届代表大会一致决定把万国邮联成立的日子10月9日定为世界邮政日,并要求各会员国从1970年起,在每年的世界邮政日组织各种纪念、宣传活动。

  世界邮政日确定以后,每年都有一个世界性的宣传主题,进入80年代后的主题有: “邮政没有边界”、 “合作与发展促进万国邮联的工作”、 “邮政——世界上最广泛的通信网”、“什么也代替不了邮政”、“邮政把世界的信息送到你门前”、“邮政是和平的使者”、“邮政向距离挑战”、“邮政永远存在,遍布各地”、“,你的全球性九游会下载的合作伙伴”、“邮政,你的最佳选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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